宜蘭縣員山鄉法拍屋|宜蘭縣員山鄉永廣路27之1號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未股 113司執字第003162號
標別:乙
拍賣日期
115/09/08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24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20分之1
標的狀況
空屋
公告日期
2026-08-20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永結段 小段 612號
面積: 391.93 坪(1295.62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20分之1
標別:甲
拍賣日期
115/09/08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3,80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20分之1
標的狀況
空屋
公告日期
2026-08-20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永結段 小段 939號
面積: 548.76 坪(1814.08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20分之1
標別:丙
拍賣日期
115/09/08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32,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20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8-20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建物
宜蘭縣員山鄉永廣路27之1號
面積: 26.05 坪(86.1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20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甲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標土地假扣押查封時,有門牌號碼員山鄉永同路三段138號三層建物占用其上,其餘部 分為空地或有植栽,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僅拍賣應有部分,故不點交。 二、土地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三、地上建物所有人,若有證據符合租地建屋之規定,則有優先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購買 權。 四、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如債務人未事 先指定開標之順序,則依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 費用、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 拍定,亦得撤銷。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80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62,000元。 標別: 乙 |
標別:乙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標土地假扣押查封時,為空地或有植栽,土地占有使用之法律權源不明。僅拍賣應有 部分,故不點交。 二、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三、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如債務人未事 先指定開標之順序,則依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 費用、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 拍定,亦得撤銷。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4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0,000元。 標別: 丙 |
標別:丙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標建物查封時,有共有人表示由其管理建物,建物有部分為另外增建部分不在拍賣範 圍,僅拍賣建物,未拍賣建物坐落之土地,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應由買受人自 理。僅拍賣應有部分,故不點交。 二、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三、建物坐落土地之所有人,若有證據符合租地建屋之規定,則有優先於建物共有人之優先購 買權。 四、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如債務人未事先 指定開標之順序,則依標順序依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 用、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 定,亦得撤銷。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000元。 02 函 稿 代 碼:5.15.2 拍賣公告(第2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未股 04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