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苗栗縣後龍鎮法拍屋|頂東段 小段 725號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人股 113司執字第003540號

拍定

標別:丙

拍賣日期

115/09/17

拍賣次數

第 24 拍

拍賣底價

12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標的狀況

共有

公告日期

2026-08-07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新港段 後壁厝小段 169-5號

    面積: 41.14 坪(136 平方公尺)

  • 土地

    新港段 後壁厝小段 174-10號

    面積: 89.54 坪(296 平方公尺)

標別:乙

拍賣日期

114/12/04

拍賣次數

第 16 拍

拍賣底價

28,000 元

點交狀態

非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頂東段 小段 725號

    面積: 29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丙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113年4月16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169-5、174-10地號現 為道路(厝勝路),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二、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三、本件土地現供道路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4,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五、本件標的物分甲、乙、丙標分別拍賣,分別標價,各標總價應達底價,以 總價最高者為得標。 六、優先承買權: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 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 之。 民 事 執 行 處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同地段其他在拍標的

與本案位在相同地段,可作為底價比較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