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花蓮縣壽豐鄉法拍屋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孝股 113司執字第023355號
待定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15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16,350,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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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山嶺段 小段 642號
面積: 1867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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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山嶺段 小段 644號
面積: 1860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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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福德123之6號
面積: 24.84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標的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壽豐鄉山嶺段642地號及644地號相鄰,山嶺段642地號上 有壽豐鄉鹽寮村福德123之6號房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座落,其餘土地為雜木林。上開房 屋為平房,內部供奉神像,有擺放香爐、香、蠟燭等供奉用之器具物品。經本院以電話詢問 債務人陳稱,該房屋由我管理,作為道場使用,供奉神明。另依鑑價報告記載,壽豐鄉山嶺 段644地號面臨農路(部分土地為農路穿越而過),山嶺段642地號則未面臨道路,以私設道 路銜接農路,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本件查封43建號,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 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風險由 拍定人自行負擔。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3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270,000元。 四、本件如需點交,點交費用由拍定人自理。 五、拍定後拍賣標的抵押權均塗銷。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