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壬股 113司執字第026278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4/01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461,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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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船仔頭段 小段 80號
面積: 450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單標拍賣,總價應達底價,以標價最高者得標。 二、本件無抵押權登記。 三、地上權登記拍定後不塗銷。 四、本件標的於民國114年2月11日查封時,由債權人代理人導往現場,經宜蘭地政事務所人 員到場協助指界,土地上無地上作物,另有門牌號碼大湖路60、61號房屋及無門牌平房3 棟、移動式車庫1座,此外部分為空地。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不含地上物,於拍 定後不點交。 五、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標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有優先承 買權。 七、本標之土地無三七五租約之約定,編定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惟是否得興建房 屋,仍應依建築法相關規定,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八、本件於拍定後仍需耗費相當時間與程序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意願等相關資料,請拍定人耐 心等候,如有優先承買權人聲明優先承買且合於相關優先承買權行使之要件,則本院將 於該優先承買權人繳足價金後,無息退還原拍定人之投標保證金。另請於投標前先自行 向地政事務所等相關機關調閱執行標的不動產之最新公開資訊,以資參酌評估,並請自 行查明注意是否曾經協議價購或有法令及行政之使用上或其他限制或管制,以做為是否 前來投標之參考。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6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3,000元。 02 函 稿 代 碼:5.18.2 拍賣公告(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壬股 04 擬 判:擬 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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