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中市清水區法拍屋|高西段 小段 861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四股 113司執字第107166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4/09/04

拍賣次數

第 特殊程序 拍

拍賣底價

43,000 元

點交狀態

非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高西段 小段 851號

    面積: 27 坪

  • 土地

    高西段 小段 856號

    面積: 28 坪

  • 土地

    高西段 小段 857號

    面積: 20 坪

  • 土地

    高西段 小段 858號

    面積: 4 坪

標別:2

拍賣日期

114/09/04

拍賣次數

第 特殊程序 拍

拍賣底價

109,000 元

點交狀態

非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高西段 小段 853號

    面積: 6 坪

  • 土地

    高西段 小段 854號

    面積: 51 坪

標別:3

拍賣日期

114/09/04

拍賣次數

第 特殊程序 拍

拍賣底價

205,000 元

點交狀態

非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高西段 小段 861號

    面積: 113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使用情形
㈠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㈡民國114年1月1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03地號、103-1地號、103-2地號、103-3地號、103-4地號、103-5地號、103-6地號、103-7地號土地係位於新北市三芝區福德村大湖8-5號瀛豐預拌大湖廠對面之雜木林,目視無路可達,且土地幅員廣闊,未見任何建物及地上物。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㈢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8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34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870,000元。 四、優先承買權之行使: ㈠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㈡本件土地均有三七五租約登記,拍定後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且三七五租約承租人得優先於土地共有人行使。 ㈢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五、抵押權登記於拍定後塗銷。 六、本件不動產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七、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0月12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民 事 執 行 處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