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如股 113司執字第117140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6/10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43,27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碧湖段 二小段 781號

    面積: 58 坪

  • 建物

    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二段179巷77弄12號

    面積: 43.56 坪

  • 建物

    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二段179巷77弄12號未登記部分

    面積: 15.39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174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781地號土地為建物坐落基地,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5月1日現場測量時,債權人代理人表示,174建號建物已無人居住使用,屋內堆放許 多雜物。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暫編3656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且本件拍 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四)暫編3656建號建物即174建號建物1樓後部分,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函覆:為水平增建違 章建築,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33條規定,拍照存證辦理;暫編3656建號建物即174建號 建物2樓後部分,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函覆:為水平增建違章建築,新違章建築,限期強制拆 除。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備註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3,27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660,000元。 四、優先承買權: 本件係變價分割遺產執行事件,債權人及債務人(即各公同共有人)均得參加應買;且拍定 後,除拍定人為公同共有人外,依民法第830條準用第824條第7項規定,公同共有人有優先承買 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10日第3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