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荒股 113司執字第253576號
應買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3/31
拍賣次數
第 特殊程序 拍
拍賣底價
187,594,8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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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華城二段 小段 221號
面積: 160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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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華城二段 小段 550號
面積: 1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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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華城二段 小段 55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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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華城二段 小段 551號
面積: 25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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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華城二段 小段 552號
面積: 3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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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華城二段 小段 222號
面積: 540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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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華城二段 小段 222-1號
面積: 4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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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華城二段 小段 546號
面積: 20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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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華城二段 小段 547號
面積: 1174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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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華城二段 小段 547-1號
面積: 1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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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華城二段 小段 548號
面積: 26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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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華城二段 小段 548-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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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華城二段 小段 549號
面積: 75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13筆地號土地相連,221、547地號土 地上有門牌號碼華城一路18號建物坐落,上開建物東側為游泳池、停車場、建 物兩側為網球場、籃球場、雜林、道路等,游泳池位於222、547地號上,停車 場位於222、222-1、547、549地號,221、547、548、549地號土地部分為雜 林,其餘土地均為道路,本件僅拍賣土地部分,上開建物、地上物皆不在拍賣 範圍,建物、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權源由拍定人自行解決,本件拍定後均不 點交。 二、221、222、547地號等三筆土地之土地使用分區為社區中心;222-1、548、 549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保安保護區,546、547-1、548-1、550-1、551地號 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550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第一種住宅區,552地 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部分社區中心部分道路用地,惟最新使用分區情形、開發 及相關之限制,應由應買人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三、依新北市政府工務局111年8月31日新北工建字第1111637080號函之說明所 示,221、222、222-1、546、549、552地號土地係73使字第2035號使用執照(71 建字第2117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547地號土地,依73使字第2035號使用執 照(71建字第2117號建造執照)卷內配置圖說載示部分土地屬該照申請範圍之建 築基地,部分土地無申請建築執照資料可稽;547-1地號土地則因經地政單位辦 理逕為分割後,地界線因與現有地籍圖不同故無法判別,如有疑義拍定人可自 行向地政單位辦理重新鑑界。548、548-1、550、550-1、551地號土地為(75年6 月14日)擬定台北水源特定區計畫(南勢溪部分)大台北華城細部計畫案範圍。再 查73使字第2035號使用執照(71店建字第2117號建造執照)為新北市新店區華城 二段57建號建物之使用執照,非區分所有權建物,故建物所有權人如欲主張土 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條之優先承買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 陳明。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7,594,8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7,52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02 函 稿 代 碼:5.16.2 拍賣公告(第3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荒股 04 擬 判:擬 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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