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未股 113司執字第288593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5/07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1,361,2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榮星段 二小段 261號

    面積: 634 坪

  • 建物

    龍江路425號2樓

    面積: 26.51 坪

  • 建物

    龍江路425號2樓未登記部分

    面積: 1.31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1193建號建物現場查封時據債務人弟弟王○森在場稱債務人已失聯多年無從聯繫,由其居 住使用。有增建,經建管處人員測量,增建範圍為門口進入後左側之原天井部分及原為陽台之 房屋後方廚房部分。另客廳牆面及陽台經地震受創有受損,現已維修。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 住宅區。 二、本件係拍賣建物及其基地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 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 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文件。 三、4332建號建物係1193建號之增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 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列為陽台及天井之垂直 增建既存違章建築,依法拍照存證辦理,拍定人應自行負擔被拆除危險,不得異議,請應買人 注意。面積以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114年5月9日北市中地測字第1147007570號函檢送之建物測 量成果圖為準,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四、本件據債務人弟弟在場表示建物有發生地震受創,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 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發生非自然死亡等,應由拍定人自行查 明,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61,2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8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02 函 稿 代 碼:5.18.2 拍賣公告(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未股 04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