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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旗山區法拍屋|高雄市旗山區花旗二路122號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英股 114司執助字第001754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19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4,7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花旗段 小段 459號

    面積: 32 坪

  • 建物

    高雄市旗山區花旗二路122號

    面積: 45.28 坪

  • 建物

    高雄市旗山區花旗二路122號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面積: 21.35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如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7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40,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本件標的民國114年8月21日查封時,經檢視該屋2樓天花板有漏水,牆壁有壁癌,第三人即 承租人林OO在場並提出租約,租期至115年2月10日,月租金8000元,租期一年;惟實際使用情 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本件均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各該建物及土地 共有人就各該建物及土地均有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購 買。又如上列建物或土地之共有人僅就建物或土地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拒 絕買受其餘部分。另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 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七、806建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 注意。又該建物部分占用毗鄰之同段495地號土地(佔用鄰地部分將來有被訴請拆除之虞),所 占用之495地號土地不在本件拍賣範圍。 八、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諸如 海砂屋、凶宅等)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九、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十、投標人之保證金應檢附同類之以金融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業者為發票人之支票、本票或匯 票為限,又上開保證金票據,如需指定臺灣橋頭地方法院以外之人為受款人時,請該受款人依 票據法規定為背書(即於該票據背面為簽名或蓋章)。 十一、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9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1次拍賣)。 02 函 稿 代 碼:5.14.2 拍賣公告(第1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英股 04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