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溫股 114司執字第000505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4/22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1,517,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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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隆昌段 小段 473號
面積: 34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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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宜蘭縣五結鄉文德路文德巷4號
面積: 35.74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房屋現由債務人及其家屬居住使用,依肉眼觀察有漏水的情形,因本件係拍賣建物及 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於拍定後不點交,另建物、土地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二、本標內暫編1063建號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拍定後拍定人不 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 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三、本件於拍定後仍需耗費相當時間與程序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意願等相關資料,請拍定人耐心 等候,如有優先承買權人聲明優先承買且合於相關優先承買權行使之要件,則本院將於該優先 承買權人繳足價金後,無息退還原拍定人之投標保證金,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本件投標。 四、本件投標人於投標前請自行向地政事務所等相關機關調閱執行標的不動產之最新公開資 訊,以資參酌評估。 五、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 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本標473地號土地經查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1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4,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02 函 稿 代 碼:5.18.2 拍賣公告(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溫股 04 擬 判:擬 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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