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溫股 114司執字第005993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15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3,440,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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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八仙段 小段 876號
面積: 4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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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八仙段 小段 885號
面積: 25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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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八仙段 小段 886號
面積: 2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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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宜蘭縣冬山鄉八仙五路136巷26號
面積: 54.86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房屋於民國114年4月28日到現場查封時,據鄰人表示該住戶已搬遷,現況為空屋,另 依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12甲宜相字第455號相驗屍體證明書記載,債務人於屋內死亡,死亡方 式為自殺,另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 等情形,惟若有因調查限度難以查明,致與鑑價報告內容所載容有出入者,請應買人逕向相關 單位洽詢查明,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再行投標,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 拍,併予說明。 二、本標內暫編449建號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拍定後拍定人不能 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若 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三、本件投標人於投標前請自行向地政事務所等相關機關調閱執行標的不動產之最新公開資 訊,以資參酌評估。 四、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 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4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88,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01 函 稿 代 碼:5.15.2 拍賣公告(第2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2 股 別:溫股 03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