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仁愛區法拍屋|公園街319號2樓之39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誠股 114司執字第010862號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20
拍賣次數
第 特殊程序 拍
拍賣底價
727,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10分之3
公告日期
2026-08-12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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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公園街319號2樓之39
面積: 2.95 坪(9.7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分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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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公園街319號2樓之40
面積: 2.95 坪(9.7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分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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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新店段 四小段 418號
面積: 327 坪(1081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分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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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新店段 四小段 418-1號
面積: 4.84 坪(1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分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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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新店段 四小段 401-9號
面積: 6.96 坪(23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分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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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新店段 四小段 401-2號
面積: 74.11 坪(24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分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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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公園街319號2樓之39增建部分
面積: 3.37 坪(11.1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分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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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公園街319號2樓之40增建部分
面積: 3.55 坪(11.7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0分之3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二、民國114年5月26日履勘、測量時,債務人不在場,第三人高○琪在場,本件執行標的係為2 門牌房屋打通使用,夾層天花板漏水嚴重,牆壁有滲、漏水情形,油漆剝落嚴重,有增建。據 第三人稱本件執行標的現由其承租使用。另據警員查報,亦表示本件執行標的現由第三人租賃 使用。拍定後之法律關係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特別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三、1447、1448建號建物為增建,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 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增建部分是否為違建,拍定人應自行查明,並承擔拆除之 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四、本件1272、1273建號建物係拍賣「應有部分」(非全部),請應買人注意。 五、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 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酌,並待優先 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且 本件拍賣建物現況除上揭拍賣公告揭示者外,另有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 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屋、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或其他情形),應買 人於投標前應自行查明,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8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8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2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46,000元。 民 事 執 行 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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