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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仁愛區法拍屋|公園街319號2樓之39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誠股 114司執字第010862號

待定導航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0/06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621,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10分之3

公告日期

2026-08-31

拍賣標的

土地4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基隆市仁愛區新店段四小段418地號 1,081 ㎡327 坪 10000分之54 406,000 元
2 基隆市仁愛區新店段四小段418-1地號 16 ㎡4.84 坪 10000分之54 7,000 元
3 基隆市仁愛區新店段四小段401-9地號 23 ㎡6.96 坪 10000分之54 13,000 元
4 基隆市仁愛區新店段四小段401-2地號 245 ㎡74.11 坪 10000分之54 93,000 元

建物4 筆

編號建號門牌構造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1272 公園街319號2樓之39基地:基隆市仁愛區新店段四小段418地號 2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9.75 ㎡2.95 坪 10分之3 38,000 元
備考含共有部分1281建號之持分1000分之9
2 1273 公園街319號2樓之40基地:基隆市仁愛區新店段四小段418地號 2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9.75 ㎡2.95 坪 10分之3 38,000 元
備考含共有部分1281建號之持分1000分之9
3 1447 公園街319號2樓之39增建部分基地:基隆市仁愛區新店段四小段418地號 2層(空白) 11.15 ㎡3.37 坪第2層增建部分 1.4、增建第二層夾層 9.75 10分之3 13,000 元
備考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4 1448 公園街319號2樓之40增建部分基地:基隆市仁愛區新店段四小段418地號 2層(空白) 11.75 ㎡3.55 坪第2層增建部分 2、增建第二層夾層 9.75 10分之3 13,000 元
備考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保證金
125,000 元
點交情形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二、民國114年5月26日履勘、測量時,債務人不在場,第三人高○琪在場,本件執行標的係為2門牌房屋打通使用,夾層天花板漏水嚴重,牆壁有滲、漏水情形,油漆剝落嚴重,有增建。據第三人稱本件執行標的現由其承租使用。另據警員查報,亦表示本件執行標的現由第三人租賃使用。拍定後之法律關係須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特別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三、1447、1448建號建物為增建,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增建部分是否為違建,拍定人應自行查明,並承擔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四、本件1272、1273建號建物係拍賣「應有部分」(非全部),請應買人注意。

五、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且本件拍賣建物現況除上揭拍賣公告揭示者外,另有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屋、輻射屋、因地震受創、因火災受損、或其他情形),應買人於投標前應自行查明,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8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2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5,000元。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特別變賣後之減價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0月6日下午3時30分 公告發文日期115/08/28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