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別:A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花蓮縣萬榮鄉馬遠段630地號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37,810 ㎡11,437.53 坪 | 45分之6 | 260,000 元 |
| 備考原住民保留地 | ||||
建物1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查封18 | 花蓮縣萬榮鄉馬遠92之30號基地:花蓮縣萬榮鄉馬遠段630地號 | 住家用、鋼構鐵皮 | 83.44 ㎡25.24 坪門廊 6.3、第一層 77.14 | 全部 | 340,000 元 |
- 保證金
- 120,000 元
- 點交情形
- 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本標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二、本標標的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馬遠段630地號上除有座落萬榮鄉馬遠村馬遠92之30號房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外,另有種植檳榔樹,餘為雜樹林,上開檳榔樹未一併查封拍賣,買受人應自理其權利義務關係。據債務人馬○○在場表示,上開房屋為作工寮使用,有電,水則是接山泉水,下雨天會漏水,拍定後點交。另依空照圖顯示,馬遠段630地號小部分土地為農路經過,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標查封18建號,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此風險由拍定人自行負擔。
- 備註
一、本件分2標,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二、上開不動產2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三、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四、保證金新台幣:120,000元。
五、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始得應買或承受。
六、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標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無應有部分時,不得僅單獨優先承買土地,就無優先承買權之建物部分,亦應一併承買,請優先承買權人、拍定人或承受人特別注意。
標別:B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花蓮縣萬榮鄉馬遠段631地號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 10,548 ㎡3,190.77 坪 | 20520分之10520 | 320,000 元 |
| 備考原住民保留地 | ||||
- 保證金
- 70,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本標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二、本標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馬遠段631地號上大部分為原始林地,小部分土地有整地。另依空照圖顯示,馬遠段631地號未臨道路,應買人請自行查注意。
- 備註
一、本件分2標,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二、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三、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四、保證金新台幣:70,000元。
五、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符合「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所定之資格,始得應買或承受。
六、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標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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