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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吉安鄉法拍屋|花蓮縣吉安鄉福興路433號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信股 114司執字第020785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30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2,040,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公同共有1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8-29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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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花蓮縣吉安鄉福興路433號
面積: 71.9 坪(237.69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公同共有1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建物查封時,經花蓮縣地方稅務局、吉安鄉戶政事務所及花蓮地政事務所共同履勘現 場,門牌號碼花蓮縣吉安鄉福興路433號之房屋(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其係與隔壁建物共用一個 門牌,該屋由緊鄰路邊之鐵皮房屋部分進出,屋內多年無人居住,堆滿雜物,無水無電,房屋木 3(續上頁) 造結構部分均已腐朽脫落,2樓鐵皮屋頂亦已損壞塌陷,且大部分窗戶已毀損,應買人請自行查 明注意,拍定後點交。 二、本件查封360建號,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 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風險由拍 定人自行負擔。另根據測量成果圖指出,該建物測量總面積共計313.33平方公尺,占用吉安鄉褔 吉段880地號(國有土地,管理者:花蓮縣吉安鄉公所)、952之3地號(國有土地,管理者:財 政部國有財產署)、952之2地號(國有土地,管理者: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953地號(土地所 有權人為:陳淑惠,應有部分4分之1、陳次郎,應有部分4分之1、陳仲毅,應有部分4分之1、張 吉住,應有部分4分之1)等土地,占用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之占用責任由拍定人自行處理。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10,000元。 四、本件如需點交,點交費用由拍定人自理。 五、本件建物座落基地之土地所有權人,若係符合租地建屋之法律規定,並提出證明者,就拍賣 之建物有優先承買權。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