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儉股 114司執字第021808號

停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4/08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17,686,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新崙段 小段 600號

    面積: 9769 坪

  • 土地

    新崙段 小段 600-6號

    面積: 1587 坪

  • 土地

    新崙段 小段 600-7號

    面積: 364 坪

  • 建物

    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220巷93號

    面積: 97.23 坪

  • 建物

    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220巷93號增建部分

    面積: 2.07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他項權利設定情形: 1.本件執行標的均設定本金2250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予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件執行標的均設定本金144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予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本件執行標的均設定本金328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予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件執行標的均設定本金312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予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5.本件執行標的均設定本金400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予蔡○○。 6.上開抵押權,均於拍定後塗銷。 (二)本院於民國114年8月27日至現場履勘,由債權人代理人會同警員、鑑價人員、地政人 員導往執行, 現場由債務人之親屬開門入內。屋內有水有電,使用天然氣,並擺有家具,並擺有大量衣 物、貨物等,有其 等居住使用中。另屋內有室內電梯,為房屋所有權人自行保養使,無分管停車位,停車位 為一樓前方空地」。 社區為帝榮富麗。另地政人員略稱,建物二樓及三樓均有增建。 (三)據民國114年9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建物為鋼筋混泥土造,屋齡約11年,建物設計及 設備狀況一般。」等語。 (四)關於系爭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 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或其他情形)一節,經本件估價報告所載及本 院現場履勘記實上尚未知悉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系爭建物是否有足以影響交易之 特殊情事,投標(應買、承受)人於投標(應買、承受)前,務請親至現場再行查明(自行向 債權人、債務人、當地鄰里長、鄰居、派出所進一步探詢)。又倘查得系封建物有足以影響交 易之情事,應於拍賣前儘速陳報本院。 (五)系爭建物第919建號建物有增建情事(經地政編為977臨建號)。增建部分前未曾辦理建物 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致 與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不符,請應買人詳加注意,並承擔將來可能遭拆除之風險。 (六)拍定後,僅點交919建號建物。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7,68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538,000元。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