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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新城鄉法拍屋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廉股 114司執字第022954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2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花蓮縣新城鄉嘉南段917地號住宅區 | 161 ㎡48.7 坪 | 2分之1 | 3,040,000 元 |
| 備考因分割增加地號:917之1;重測前:平野段10之337地號 | ||||
| 2 | 花蓮縣新城鄉嘉南段917-1地號住宅區 | 3 ㎡0.91 坪 | 2分之1 | 50,000 元 |
| 備考分割自:917地號 | ||||
- 保證金
- 620,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09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20,000元。
四、本件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嘉南段917地號土地上有一房屋(門牌嘉里四路20巷72號)、嘉南段917-1地號位於上開房屋後方,為防火巷。
七、本件僅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土地上建物(嘉南段185建號)使用土地法律關係不明,若該建物所有權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07條規定則有優先承買權。該優先權人對其擁有優先權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時,則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