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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新城鄉法拍屋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廉股 114司執字第022954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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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3,09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2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12

拍賣標的

土地2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花蓮縣新城鄉嘉南段917地號住宅區 161 ㎡48.7 坪 2分之1 3,040,000 元
備考因分割增加地號:917之1;重測前:平野段10之337地號
2 花蓮縣新城鄉嘉南段917-1地號住宅區 3 ㎡0.91 坪 2分之1 50,000 元
備考分割自:917地號
保證金
620,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09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20,000元。

四、本件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嘉南段917地號土地上有一房屋(門牌嘉里四路20巷72號)、嘉南段917-1地號位於上開房屋後方,為防火巷。

七、本件僅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土地上建物(嘉南段185建號)使用土地法律關係不明,若該建物所有權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07條規定則有優先承買權。該優先權人對其擁有優先權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時,則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2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10日上午9時30分 公告發文日期115/10/08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