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花蓮縣吉安鄉慈惠段273地號住宅區 | 187.88 ㎡56.83 坪 | 4分之1 | 2,880,000 元 |
建物1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暫編1528 | 花蓮縣吉安鄉北昌村43鄰建國路370巷2號基地:花蓮縣花蓮市慈惠段273地號 | 木石鐵皮磚造及部分鋼筋混凝土造、住家用 | 128.67 ㎡38.92 坪附屬:雨遮(鐵皮造):6.95。 | 4分之1 | 160,000 元 |
| 備考本棟建物總面積為135.62平方公尺,其中約1.69平方公尺使用鄰地(慈惠段271地號)、約0.35平方公尺使用鄰地(慈惠段272地號),約8.33平方公尺使用鄰地(慈惠段260地號)、約0.41平方公尺使用鄰地(慈惠段274地號)、約1.63平方公尺使用鄰地(慈惠段294-2地號)。 | ||||||
- 保證金
- 610,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標的查封時,據債權人報稱部分為債務人居住使用,建物內牆體有數處穿透破損,天花板有發霉情形,拍定後僅就債務人實際占用點交。另,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
(二)本件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移轉登記,若前開建物被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則有被拆除之風險,風險由拍定人自行負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又據測量成果圖指出,該建物有部分占用鄰地,占用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之占用責任由拍定人自行處理,此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另據鑑價報告所附花蓮縣吉安鄉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所示,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04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610,000元。
(四)土地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六)本件如需點交,點交費用由拍定人自理。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