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禹股 114司執字第024654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4/22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2,831,8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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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貓兒錠段 山腳小段 1036-3號
面積: 39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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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貓兒錠段 山腳小段 1036-4號
面積: 28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114年6月10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1 036-3地號土地上有竹北市鳳岡路三段196巷48號房屋占用,其餘部分為水泥空 地,1036-4地號土地上有一無門牌磚造平房占用。上開房屋均非本件拍賣範 圍,使用本件拍賣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實 際位置以實測為準。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二、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 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 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 (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1036-3 地號土地按現況點交,1036-4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 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831,8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66,400元。 四、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優先承買權: ㈠1036-3地號土地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 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惟僅就1036-3地號土地得主張優先承買 權,至於1036-4地號土地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此際拍定人 或承受人就1036-4地號土地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㈡本件拍賣1036-3地號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 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 之優先承買權。惟僅就1036-3地號土地得主張優先承買權,此際拍定人或承受 人就1036-4地號土地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㈢本件拍賣1036-4地號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 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得主張優先承 買權。惟僅就1036-4地號土地得主張優先承買權,此際如無1036-3地號土地共 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1036-3地號土地不得拒絕買受或承 受。 六、拍定後仍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權利,如有爭執須經本處形式調查並命 一造起訴解決。另於優先承買相關問題確定前,拍定人之保證金無法先行退 還,亦無法提存,請應買人注意。 七、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訴訟輔導科(分機120 5)。 02 函 稿 代 碼:5.18.2A 不動產拍賣公告(強81現場) 03 股 別:禹股 04 擬 判:擬 判 |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