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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秀林鄉法拍屋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廉股 114司執字第025827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花蓮縣秀林鄉上崇德段581地號 | 2,654.11 ㎡802.87 坪 | 全部 | 11,470,000 元 |
| 備考原住民保留地 | ||||
- 保證金
- 2,300,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本標土地位於門牌號碼秀林鄉海濱路6號旁水泥空屋數間(約20年前開始起造)。故,拍定後不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47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300,000元。
四、本件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設定有地上權。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57項第4點「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於同一不動產上設定地上權或其他權利或出租於第三人,因而價值減少,致其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不能受滿足之清償者,執行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除去後拍賣之。」。另,第1順位抵押權人兼地上權人115年2月20日、及115年4月30日具狀聲明:同意拍定後塗銷地上權。
六、本標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原住民資格文件。
七、本件僅拍賣土地部分,不及其他。位於門牌號碼秀林鄉海濱路6號旁水泥空屋數間(約20年前開始起造)。其中一間由債務人公公居住(無門牌,有水電,沒付租金)。
八、上開建物使用秀林鄉上崇德段581地號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其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07條規定則有優先承買權。其中建物 之所有權人對於土地主張優先承買時,則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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