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貢寮區法拍屋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讓股 114司執字第035327號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5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新北市貢寮區丹裡段尖山腳小段12地號 | 4,811 ㎡1,455.33 坪 | 80分之1 | 134,000 元 |
| 2 | 新北市貢寮區丹裡段尖山腳小段14地號 | 762 ㎡230.51 坪 | 80分之1 | 23,000 元 |
| 3 | 新北市貢寮區丹裡段尖山腳小段14-1地號 | 4,034 ㎡1,220.28 坪 | 80分之1 | 34,000 元 |
| 4 | 新北市貢寮區丹裡段尖山腳小段15地號 | 1,120 ㎡338.8 坪 | 80分之1 | 11,000 元 |
| 5 | 新北市貢寮區丹裡段尖山腳小段16-1地號 | 32,567 ㎡9,851.52 坪 | 80分之1 | 273,000 元 |
- 保證金
- 95,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本院於民國114年12月15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未到場,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之5筆土地,均部分面積有產業道路,部分面積為雜樹林。另:
⑴14、14-1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新北市貢寮區尖山脚街24號、24-1號、24-2號』房屋共同占用。14地號土地上另有門牌號碼『新北市貢寮區尖山脚街22號』房屋占用。⑵12地號:其上為門牌號碼『新北市貢寮區尖山脚街10-1號、10-2號、10-3號、10-4號、10-5號、12號、12-1號、14號、14-1號、16號、16-1號、18號、18-1號、20號、22-1號』房屋、及1無門牌平房占用,部分面積為空地。⑶16-1地號:部分面積為門牌號碼『新北市貢寮區尖山脚街6號、6-1號、6-2號、6-3號、6-4號、6-5號、6-6號、10號、18-2號、18-3號、18-4號』房屋占用;部分面積為無門牌『過港仔咖啡』及其前方無門牌房屋占用;部分面積為1磚造平房及其旁鐵皮屋、10號房屋後方磚造無門牌平房、無門牌鐵皮屋及相連車庫等占用。⑷15地號:其上有磚造無門牌平房1間及其旁鐵皮車庫(車棚)占用。」等語。本件僅拍賣土地(5筆)應有部分。上開各(有門牌或無門牌)建物(含鐵皮屋、車庫)均非本件拍賣標的,又系封土地上倘另有其他定著物、農林作物,亦非本件拍賣標的。上開各(有門牌或無門牌)建物(含鐵皮屋、車庫)及其他定著物、農林作物占用系封土地之權源均不明,拍定後,渠等與系封土地間之占有使用收益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依據民國114年12月提出到院之鑑價報告稱:「5筆土地使用分區均屬農業區。地區未來潛力、大眾運輸條建均稍差。」等語。又依據鑑價報告提出之現場照片所示,本件拍賣之土地,有部分面積其上已鋪設水泥路面及畫設交通標線,現供人車通行。是否已成立公用地役關係?均不明。應買人於投標前,務請自行向權責機關(例如:新北市政府)查明確認。拍定後,倘有(通行、公用)地役權相關爭執,均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7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5,000元。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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