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標別:1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高雄市岡山區程香段524-13地號 | 77 ㎡23.29 坪 | 全部 | 6,952,400 元 |
建物2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300 | 高雄市岡山區懷德路58巷19號基地:高雄市岡山區程香段524-13地號 | 三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 144.6 ㎡43.74 坪一層 24.89、二層 50.3、三層 50.3、屋頂突出物 19.11附屬:陽台 11.59 | 全部 | 2,823,000 元 |
| 2 | 371 | 高雄市岡山區懷德路58巷19號基地:高雄市岡山區程香段524-13地號 | 127.02 ㎡38.42 坪一層 50.3、二層 12.34、三層 14.58、四層 43.68、屋頂突出物 6.12附屬:陽台 6.67 | 全部 | 1,959,000 元 | |
| 備考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本建物部分占用同段521地號土地。 | ||||||
- 點交情形
- 點交按現況點交
- 使用情形
本件不動產於民國114年7月16日現場履勘時,本件建物與相鄰之高雄市岡山區懷德58巷21號建物1樓有門可通,債務人家屬在場稱由債務人及家屬居住使用,無出租,建物有滲水情形,4樓牆壁有明顯斑駁,無其他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及非自然死亡情事;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價額合計新台幣:11,734,4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350,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暫編371建號建物未辦建物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且部分占用鄰地,增建部分是否為違建,拍定人應自行查明,並承擔拆除之風險,不得異議、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或承受。
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八、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1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4次拍賣)。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