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儉股 114司執字第041371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15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78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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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山城段 小段 1193號
面積: 2819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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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新北市金山區山城路90巷3號5樓
面積: 8.11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他項權利設定情形: 1.本件執行標的均設定本金120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予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2.本件執行標的均設定本金50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予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上開抵押權,均於拍定後塗銷。 (二)本院於民國114年12月10日至現場履勘,由債權人代理人會同鑑價人員、地政人員、警員、 鎖匠導往執行,現場由鎖匠開門入內。社區為陽明山國家山莊D區。屋內有水有電,天花板因潮 濕而剝落,屋內木質地板久無維護而脆弱。地政人員在場略稱,本件建物應無增建情形。另依1 14年度司執全字第21號查封筆錄內容所載,本件建物並無停車位。 (三)據民國114年12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勘估標的土地屬山坡地保育區之丙種建築用地。 社區為陽明山國家山莊D1區,套房格局為一房一衛,生活機能劣。」等語。 (四)關於系爭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 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或其他情形)一節,經本件估價報告所載及本 院現場履勘記實上尚未知悉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系爭建物是否有足以影響交易之 特殊情事,投標(應買、承受)人於投標(應買、承受)前,務請親至現場再行查明(自行向 債權人、債務人、當地鄰里長、鄰居、派出所進一步探詢)。又倘查得系封建物有足以影響交 易之情事,應於拍賣前儘速陳報本院。 (五)拍定後,僅點交669建號建物。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7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56,000元。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