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乾股 114司執字第042314號

停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5/20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8,862,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康莊段 小段 208號

    面積: 550 坪

  • 土地

    康莊段 小段 209號

    面積: 34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於查封時指界稱208、209地號土地現均為雜 林,且無路可抵達。 二、另據前案鑑價報告所載,上開土地位於桃園市大溪區勝利路78號北側,未 臨計畫道路,僅能步行進入,地勢部分緩坡部分陡峭。 三、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 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其上是否確實有建物、或是否有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 載之物座落,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結果為準,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於 應買前應自行前往查看。拍定後不得以有無建物或其他占用之物為由聲請減少 價金或撤銷拍定。又上開建物及工作物或其他座落於土地上之物,均非在本件 拍賣標的之範圍,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四、本件拍定後,依照現況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86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773,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拍賣標的208、209地號土地使用分區分別為大溪都市計劃(民國64年0 7月01日)保護區、住宅區,以上供應買人參考,以上供應買人參考,使用分區 限制詳情請自行洽詢主管機關,如有變更仍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六、拍賣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而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權之 效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同一性及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以重測結果 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 而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七、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 理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八、投標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如委任他人代為投標,應提出委任狀與 受任人之身分證、印章;投標人為外國人者,應檢具相關文件,依土地法第20 條第1項規定,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市縣政府申請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資格證 明,於投標時一併提出。 九、刊登於網路或新聞紙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 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