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臺中市太平區永隆段1153地號 | 102.88 ㎡31.12 坪 | 全部 | 8,640,000 元 |
建物2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698 | 臺中市太平區光興路91巷37號基地:臺中市太平區永隆段1153地號 | 住家用、2層加強磚造 | 115.04 ㎡34.8 坪1層 55.73、2層 59.31 | 全部 | 260,000 元 |
| 2 | 1025 | 臺中市太平區光興路91巷37號基地:臺中市太平區永隆段1153地號 | 162.33 ㎡49.1 坪1層 59.78、2層 30.45、3層 72.1 | 全部 | 173,000 元 | |
| 備考本建物係主建物增建部分。其中2.75平方公尺(第一層)占用鄰地1147地號,29.43平方公尺(第一、二、三層)占用鄰地1164地號。 | ||||||
- 保證金
- 2,722,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本件不動產於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建物目前無人居住使用,惟仍放置部分家俱雜物,據地政人員稱建物一樓前後側及二、三樓均為增建。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投標人應自行至現場查證,執行法院依法不負瑕疵擔保責任,本件拍定後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07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722,000元。
四、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土地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證。
五、本件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編號2建物係增建部份,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該建物若經行政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被該機關請求拆除之危險。此編號建物並有部分占用鄰地即同段1147及1164地號土地,其占用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