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基隆市七堵區法拍屋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良股 114司執字第043904號

待拍

標別:丙

拍賣日期

115/09/23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3,74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6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8-25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友二東段 小段 17號

    面積: 4845.45 坪(16018.03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6分之1

標別:甲

拍賣日期

115/09/23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712,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6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8-25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友二東段 小段 21號

    面積: 919.29 坪(3038.9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6分之1

標別:乙

拍賣日期

115/09/23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3,047,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6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8-25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友二東段 小段 32號

    面積: 3950.05 坪(13058.01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6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甲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二、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丙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土地則應分別標價, 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本件標的於民國115年1月21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標土地以編 號赤皮湖高分78號電線桿為中心至南方45公尺處,其上有道路。本件係拍賣不 動產之應有部分,故於拍定後不點交。 四、拍賣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之結果為準。 如因重測之結果,至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語拍賣公告有所不符, 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 撤銷拍定。 五、本標土地使用分區依土地謄本所示為山坡地保育區之林業用地,無三七五 租約登記,其使用開發是否須受相關法令限制不明,拍定後上開法律關係,需 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六、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七、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1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43,000元。 標別: 乙

標別:乙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二、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丙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土地則應分別標價, 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本件標的於民國115年1月21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以編號赤皮湖 高分78電線桿為中心,本標土地位於西南方140公尺處,其上為雜木林。本件係 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故於拍定後不點交。 四、拍賣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之結果為準。 如因重測之結果,至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語拍賣公告有所不符, 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 撤銷拍定。 五、本標土地使用分區依土地謄本所示為山坡地保育區之農牧用地用地,無三 七五租約登記,其使用開發是否須受相關法令限制不明,拍定後上開法律關 係,需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依基隆市政府114年11月28日基府地開參 字第1140261470號函意旨略載:本標的土地非屬農地重劃範圍。 六、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七、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04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10,000元。 標別: 丙

標別:丙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二、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丙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土地則應分別標價, 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本件標的於民國115年1月21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以編號赤皮湖 高分78電線桿為中心,本標土地位於西方130公尺處,其上為雜木林。本件係拍 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故於拍定後不點交。 四、拍賣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之結果為準。 如因重測之結果,至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語拍賣公告有所不符, 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 撤銷拍定。 五、本標土地使用分區依土地謄本所示為山坡地保育區之農牧用地用地,無三 七五租約登記,其使用開發是否須受相關法令限制不明,拍定後上開法律關 係,需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依基隆市政府114年11月28日基府地開參 字第1140261470號函意旨略載:本標的土地非屬農地重劃範圍。 六、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七、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7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48,000元。 民 事 執 行 處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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