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簡股 114司執字第044384號
拍定
標別:2
拍賣日期
114/12/17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32,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大坪段 小段 183號
面積: 99 坪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4/01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183,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大坪段 小段 222號
面積: 322 坪
-
土地
大坪段 小段 223-1號
面積: 1035 坪
-
土地
大坪段 小段 485號
面積: 390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 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 二、本件222、223-1、485地號無路可到達,土地上另有雜木林,未併付拍賣, 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7,000元。 四、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 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 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本件拍賣之222、485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 款所指之耕地,有農業發展條例之適用。 民 事 執 行 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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