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西區法拍屋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禎股 114司執字第046730號
標別:2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嘉義市西區埤子頭段298-7地號 | 176 ㎡53.24 坪 | 30分之1 | 355,000 元 |
- 保證金
- 71,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本件298-7地號土地為空地,其上另有盆栽,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5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1,000元。
四、本件分3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優先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
標別:3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嘉義市西區埤子頭段298-17地號 | 12 ㎡3.63 坪 | 5分之1 | 123,000 元 |
- 保證金
- 25,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本件298-17地號之土地上有第三人所興建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該建物占用之土地不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5,000元。
四、本件分3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優先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標別:1
拍賣標的
土地2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嘉義縣民雄鄉鴨母坔段鴨母坔小段3-2地號 | 4,971 ㎡1,503.73 坪 | 12分之1 | 3,133,000 元 |
| 2 | 嘉義縣民雄鄉鴨母坔段鴨母坔小段3-254地號 | 569 ㎡172.12 坪 | 12分之1 | 359,000 元 |
- 保證金
- 699,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為部分水泥空地,其上有金爐,部分為雜木林。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49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99,000元。
四、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分3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優先稅款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六、本件拍賣之3-254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有農發條例之適用。
七、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相關文件
相關圖片
同地段其他在拍標的
與本案位在相同地段,可作為底價比較的參考。
-
埤子頭段 小段 362-39號
114司執字第045884號115/11/03 底價 3,454 萬
-
埤子頭段 小段 300-27號
115司執字第036773號115/12/02 底價 36 萬 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