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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觀音區法拍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乾股 114司執字第047963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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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5,90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標的狀況

空屋

公告日期

2026-10-19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桃園市觀音區王厝段42地號 203.47 ㎡61.55 坪 全部 5,908,000 元
備考權利範圍:王○○300分之1、張○○300分之98、王○○300分之1、王○○3分之1、王○○3分之1
保證金
1,182,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拍賣之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係於門牌號碼觀音區富坡路520巷28號磚造房屋前之空地,土地為該磚造房屋部分占用,土地上且有該磚造房屋之圍牆及可移動式車庫,本件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其上是否有建物、或有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載之物座落,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結果為準,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應自行前往查看。拍定後不得以有無建物或其他占用之物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如有上開建物及工作物或其他座落於土地上之物,均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90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82,000元。

四、本件係共有物變價分割,共有人均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到場應買而拍得或承受時,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五、拍賣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結果為準。如重測結果致土地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有所不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優先承買權人、其他利害關係人等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六、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上之建物,非在拍賣範圍之列,且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拍定後請自理;惟如係基於租地建屋關係而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者,則建物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七、本件拍定後須通知依法有優先承買權人是否行使優先承買權,而若優先承買權發生爭議時,相關當事人應另行循有關程序主張權利,本院於該爭議確定後,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若依法應准由有優先承買人優先承買者,則原拍定人之保證金無息退還,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八、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是否另有其他建物占用等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九、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屬觀音(草漯地區)都市計畫(民國98年3月4日)之第一種住宅區;惟上開證明書僅供參考,最新使用分區,或其他使用管制及開發等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查明詳情後始投標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爭執。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1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18日下午3時 公告發文日期115/10/06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