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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中壢區法拍屋|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五段579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同股 114司執字第050625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08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22,573,000 元

點交狀態

部分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08-17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洽溪段 小段 484號

    面積: 88.34 坪(292.02 平方公尺)

  • 建物

    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五段579號

    面積: 39.4 坪(130.26 平方公尺)

  • 建物

    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五段579號二樓

    面積: 39.4 坪(130.26 平方公尺)

  • 建物

    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五段579號三樓

    面積: 39.4 坪(130.26 平方公尺)

  • 建物

    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五段579號四樓

    面積: 39.4 坪(130.26 平方公尺)

  • 建物

    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五段579號2

  • 建物

    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五段579號3樓

  • 建物

    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五段579號4樓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本件於114年9月4日經地政人員現場指界,內部已搬空看似久無人使用,房屋內部瓷磚破 裂,牆壁有壁癌。債務人代理人稱一二樓原有出租他人使用,惟租約已於8月30日到期,頂樓部 分目前仍租給「中華電信、遠傳、台灣大哥大」架設基地台(中華電信租期:自110年4月1日起 至115年3月31日;遠傳租期:自113年4月1日起至118年3月31日、台灣大哥大租期:自110年4月 15日起至115年4月14日)。 二、本件於113年6月19日為假扣押查封,上開租賃契約已屆期部分,債務人不得再續予出租或 另行出租他人,否則與查封效力有違,拍定後仍點交。 三、頂樓部分:因「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租賃期間尚未屆期,為合法佔有而不點交,其餘 部分點交;其餘建物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土地部分:為建物座落基地,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9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9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2,57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515,000元。 四、本件執行標的均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均塗銷。 五、本件執行標的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113年10月22日財北國稅萬華服字第1130704916A函辦理 禁止處分登記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11月6日北院英113執破善9字第1134260396號函辦理破 產登記,於拍定後均塗銷。 六、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使用地類別為甲種建築用地,請應買人參考,如有相關 使用限制,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 七、第623、624、625、626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 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 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八、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 告內容為準。 民 事 執 行 處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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