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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士林區法拍屋|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18巷11弄20號四樓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速股 114司執字第053915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8/18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3,100,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5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7-28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三玉段 二小段 580號

    面積: 39.02 坪(129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5分之1

  • 建物

    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18巷11弄20號四樓

    面積: 17.25 坪(57.04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5分之1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8/18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3,140,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07-28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建物

    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18巷11弄20號五樓

    面積: 17.25 坪(57.04 平方公尺)

  • 土地

    三玉段 二小段 580號

    面積: 39.02 坪(129 平方公尺)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22713建號建物於拍定後點交,其餘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9月17日現場執行時,經入內檢視,目視無漏水或火災,屋內凌亂。臺北市政府警察 局士林分局115年5月18日函覆,22713建號建物目前無人居住,內有家具家電。惟現在實際情形 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問題。 (四)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 拍定後主張,請應買人留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分2標分別拍賣,各標不動產均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分2標分別拍賣,各標不動產均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1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2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8日第2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標別: 2

標別:2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22714建號建物於拍定後點交,其餘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9月17日現場執行時,經入內檢視,目視無漏水或火災,屋內凌亂。臺北市政府警察 局士林分局115年5月18日函覆,22714建號建物目前無人居住,內有家具家電。惟現在實際情形 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據債權人陳報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記載,被繼承人曾婉青於112年間在22 714建號建物內自殺死亡。 (四)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問題。 (五)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 拍定後主張,請應買人留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分2標分別拍賣,各標不動產均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分2標分別拍賣,各標不動產均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1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3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8日第2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民 事 執 行 處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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