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士林區法拍屋|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18巷11弄20號四樓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速股 114司執字第053915號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8/18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3,100,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5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7-28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三玉段 二小段 580號
面積: 39.02 坪(129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5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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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18巷11弄20號四樓
面積: 17.25 坪(57.04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5分之1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8/18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3,140,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07-28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建物
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18巷11弄20號五樓
面積: 17.25 坪(57.04 平方公尺)
-
土地
三玉段 二小段 580號
面積: 39.02 坪(129 平方公尺)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22713建號建物於拍定後點交,其餘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9月17日現場執行時,經入內檢視,目視無漏水或火災,屋內凌亂。臺北市政府警察 局士林分局115年5月18日函覆,22713建號建物目前無人居住,內有家具家電。惟現在實際情形 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問題。 (四)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 拍定後主張,請應買人留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分2標分別拍賣,各標不動產均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分2標分別拍賣,各標不動產均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1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2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8日第2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標別: 2 |
標別:2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22714建號建物於拍定後點交,其餘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9月17日現場執行時,經入內檢視,目視無漏水或火災,屋內凌亂。臺北市政府警察 局士林分局115年5月18日函覆,22714建號建物目前無人居住,內有家具家電。惟現在實際情形 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據債權人陳報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記載,被繼承人曾婉青於112年間在22 714建號建物內自殺死亡。 (四)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問題。 (五)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 拍定後主張,請應買人留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分2標分別拍賣,各標不動產均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分2標分別拍賣,各標不動產均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1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3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8日第2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民 事 執 行 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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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本案位在相同地段,可作為底價比較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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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玉段 二小段 750號
114司執字第074503號115/08/18 底價 3,134 萬 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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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玉段 五小段 736號
114司執字第018486號115/10/06 底價 52 萬 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