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新竹縣五峰鄉法拍屋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孔股 114司執字第055197號
待拍
標別:甲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桃山段 小段 131號
面積: 9441.02 坪(31210 平方公尺)
標別:乙
拍賣日期
115/08/27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294,4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07-20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桃山段 小段 250號
面積: 1113.2 坪(3680 平方公尺)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甲
- 使用情形
-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131地號其上部分為河道,其餘為雜林,另部分以空照圖套繪似有木造平房屋角占用,惟在場主張為134-1地號所有權人表示並未占用,且通行131地號需經過其所有之私人土地,無法開放供他人通行,繞路須採步行方式始能到達。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判斷,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前開地上物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非屬本件拍賣範圍,其土地與建物、地上物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996,8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99,400元。 四、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 五、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實際上是否有建物、占用面積或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載之物坐落,仍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本院亦無從代為協助處理鑑界、複丈、通行權事宜。又土地如查封後有重測、重劃、逕為分割或其他相類情形致地號變更、面積小幅增減,其地號、面積以重測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遺產判決確定者,執行法院必要時得撤銷拍定,債權人、債務人與拍定人均不得異議。 六、本件為原住民保留地,投標人應於投標單內檢附具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投標時如無原住民身分則投標無效。 七、本件標的物按甲、乙標別順序拍賣,除債務人於拍定前指定外,如其中一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 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本院仍得依職權選擇撤銷超額標別之拍定。 02 函 稿 代 碼:5.16.2A 不動產拍賣公告(第三次拍賣)(強81現場) 03 股 別:孔股 04 擬 判:擬 判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