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文股 114司執字第063615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12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6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正義段 小段 801號
面積: 587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院前於112年12月28日另案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 件拍賣801地號土地其上有鐵皮圍起之空地、鐵皮倉庫、無門牌磚造房屋、門牌 為關西鎮北門口17號與光明路80巷13、15、17、19、21、23、26、28、30號建 物坐落,實際位置以實測為準。又經本院於113年5月13日前案查封時,據地政 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土地其上有鐵皮倉庫、雜林、空地,另有小部分範圍被鐵 皮圍起,無從知悉使用情況,其餘部分則有門牌為關西鎮北門口17號與光明路8 0巷13、15、17、19、21、23、28、30號房屋占用,實際位置以實測為準,據光 明路80巷13號住戶稱土地上之建物屋主大多為土地共有人。又經本院於115年1 月26日本案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土地其上有門牌為北門口17號 與光明路80巷13、15、17、19、21、23、26號房屋坐落,另有部分被鐵皮圍起 無從知悉內部情況,部分為道路,部分被數棟無門牌房屋和盆栽占用。又經本 院於115年4月9日另案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801地號土地部分為 光明路80巷巷道,部分有種植芭蕉樹、雜林,有鐵皮圍起之空地、溫室,另有 北門口17號與光明路80巷13、15、17、19、21、22、23、26、28、30號房屋, 另有無門牌磚造房屋一棟、一棟半倒磚造房屋、二棟鐵皮屋占用,實際位置以 實測為準。另據801地號土地謄本記載土地上有正義段117、200、201建號建物 坐落。上開建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本件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應 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 證。 二、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 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 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 (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三、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 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0,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五、優先承買權: (一)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 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二)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 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 權。 六、拍定後仍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權利,如有爭執須經本處形式調查並命 一造起訴解決。另於優先承買相關問題確定前,拍定人之保證金無法先行退 還,亦無法提存,請應買人注意。 七、據前案(本院111司執44120號)鑑價報告及本案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地號屬 關西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公告實施(99.05.20)用地,住宅區,惟有關土 地使用管制或日後是否變更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八、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九、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訴訟輔導科(分機120 5)。 02 函 稿 代 碼:5.14.2A 不動產拍賣公告(第一次拍賣)(強81現場) 03 股 別:文股 04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