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岡山區法拍屋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治股 114司執字第066728號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0/21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359,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09-30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高雄市岡山區文化段106-1地號 | 18 ㎡5.45 坪 | 全部 | 359,000 元 |
| 備考道路用地 | ||||
- 保證金
- 72,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如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5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2,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4年9月16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06-1地號土地為民治路之道路,債權人代理人表示,系爭土地係民治路道路,供人車行走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106-1地號土地現況為道路,拍定後不點交。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八、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九、投標人之保證金應檢附同類之以金融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業者為發票人之支票、本票或匯票為限,又上開保證金票據,如需指定臺灣橋頭地方法院以外之人為受款人時,請該受款人依票據法規定為背書(即於該票據背面為簽名或蓋章)。
十、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0月21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4次拍賣)。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