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物股 114司執字第067298號

應買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5/13

拍賣次數

第 特殊程序 拍

拍賣底價

32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吉東段 小段 1674號

    面積: 62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本件於民國114年9月26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674地號土地上有一平 房,現無門牌。依地籍圖所示土地上有門牌八德街5號、7號房屋設籍。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0,000元。 四、無他項權利設定。 五、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六、土地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 七、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分 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經法院成應調解、和解時,本院得撤銷拍定。 八、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有優 先承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 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九、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十、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十一、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17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2次拍 賣)。 02 函 稿 代 碼:5.15.2 拍賣公告(第2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物股 04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