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南市新營區法拍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正股 114司執字第067424號
應買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24
拍賣次數
第 特殊程序 拍
拍賣底價
1,539,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4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7-23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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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新橋段 小段 732號
面積: 38.32 坪(126.67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4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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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臺南市新營區鐵線里鐵線橋15-6號
面積: 50.9 坪(168.2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4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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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臺南市新營區鐵線橋15之6號
面積: 17.46 坪(57.71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4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查封時,經地政人員表示176建號一樓旁邊增加圍牆、前推加裝鐵門增加車庫之部分為增建 (即本件暫編之332建號),另據債務人父親在場表示該建物現由其居住使用。又依估價書記 載,該建物牆面有壁癌及滲漏水情形。 二、176建號部分占用鄰地,如遭鄰地所有權人請求拆屋還地,與本院無涉,拍定人請自行處 理。本件不動產情形,應買人請再自行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3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8,000元。 四、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連同土地及建物一併承買。 五、332建號為增建,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 關,且該部分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丈結果為 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 撤銷拍賣。 七、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 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 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八、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 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九、本件訂於民國115年7月21日下午3時 30分第3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四號標匭內。正 股 02 函 稿 代 碼:5.16.2 拍賣公告(第3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正股 04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