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新北市淡水區法拍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貴股 114司執字第069138號
待拍
標別:甲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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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樹梅段 小段 269號
面積: 1886.98 坪(6237.9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4091分之400
標別:乙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樹梅段 小段 309號
面積: 805.56 坪(2663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1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甲
- 使用情形
- (一)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9月8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269地號土地位於新北市淡水區吳仔厝土地公廟西北方約225公尺處,為雜木林。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件執行標的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查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除符合該條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四)本件土地實際座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 備註
- 01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甲、乙標拍賣,各標不動產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7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00,000元。 四、優先承買權: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拍定人為有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時,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五、甲、乙標均無抵押權登記。 六、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七、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0月15日第三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標別:乙
- 使用情形
- (一)本件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9月8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309地號土地位於新北市淡水區吳仔厝土地公廟西北方約357公尺處,為雜木林。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件執行標的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查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除符合該條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四)本件土地實際座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 備註
- 一、以上不動產分甲、乙標拍賣,各標不動產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6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80,000元。 四、優先承買權: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拍定人為有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時,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五、甲、乙標均無抵押權登記。 六、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七、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0月15日第三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第四頁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