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八德區法拍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竹股 114司執字第076261號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9/22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6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2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8-28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武潭段 小段 375號
面積: 2949.38 坪(9750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2分之1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8/25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600,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07-30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武潭段 小段 1338號
面積: 24.2 坪(80 平方公尺)
-
建物
屏東縣泰武鄉武潭村潭北巷136號
面積: 15.89 坪(52.54 平方公尺)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是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該共有土地有無約定使用或分管不明,拍定 後不點交。本件拍賣之土地現未臨路(無道路可到達),依航照圖顯示現況為 雜木林地。 二、上開地上物(雜木林)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請投標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0,000元。 四、本件拍賣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應提出原住民身分之證明文件,否 則應買無效。 五、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 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他應有部分之公同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有民法第828條第3項規定之適用。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公同共有之共有人 需全體一同行使或得其他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否則應買或行使優 先承買權無效。 六、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請應買人注意山坡地保 育利用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 七、本件若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已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停止 拍賣,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 順序。 民 事 執 行 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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