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臺南市山上區樹王段382地號 | 96.53 ㎡29.2 坪 | 全部 | 4,320,000 元 |
| 備考商業區 | ||||
建物2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13 | 臺南市山上區南洲149號基地:臺南市山上區樹王段382地號 | 住家用、加強磚造、2層樓房 | 117.58 ㎡35.57 坪一層 48.99、二層 58.79、騎樓 9.8 | 全部 | 1,080,000 元 |
| 2 | 353 | 臺南市山上區南洲149號基地:臺南市山上區樹王段378、382地號 | 3層 | 112.53 ㎡34.04 坪一層 46.61、三層 65.92 | 全部 | 792,000 元 |
| 備考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其中一樓部分9.75平方公尺、三樓部分7.03平方公尺占用同段378地號土地。 | ||||||
- 保證金
- 1,239,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查封時,據第三人蘇○榕在場稱,查封之建物由其借名登記予債務人,現為第三人母親開設中藥房使用,應買人應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19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39,000元。
四、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五、拍賣之編號2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為編號1建物之增建部分 ,拍定後就該增建部份,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另增建部分占用鄰地同段378地號土地,日後或有遭訴請拆屋還地之虞,應買人請特別注意。
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七、本件訂於民國115年11月17日下午3時30分第3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第四號標匭內。簡股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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