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高雄市鳥松區育才段122地號 | 7,332.49 ㎡2,218.08 坪 | 10000分之211 | 8,672,000 元 |
建物4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1110 | 高雄市鳥松區澄湖路123巷20號基地:高雄市鳥松區育才段122地號 | 4層樓鋼筋混凝土造 | 311.9 ㎡94.35 坪第一層 65.78、第二層 62.1、第三層 62.1、第四層 40.19、屋頂突出物 10.75、夾層 28.74、地下層 42.24附屬:陽台46.44、花台2.04、露台7.13 | 全部 | 9,568,000 元 |
| 2 | 1181 | 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基地:高雄市鳥松區育才段122地號 | 4,064.78 ㎡1,229.6 坪 | 1000分之12 | 1,504,000 元 | |
| 備考含車位編號:16 | ||||||
| 3 | 1182 | 同上建物之共同使用部分基地:高雄市鳥松區育才段122地號 | 946.16 ㎡286.21 坪 | 1000分之21 | 640,000 元 | |
| 4 | 2323 | 高雄市鳥松區澄湖路123巷20號基地:高雄市鳥松區育才段122地號 | 24.89 ㎡7.53 坪第一層 1.76、第四層 14.83、屋頂突出物 8.3 | 全部 | 768,000 元 | |
| 備考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 ||||||
- 保證金
- 4,231,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1110、2323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其餘部分不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1,15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231,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標的於民國114年12月22日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經檢視屋內擺有大量雜物,地政人員稱4樓西南側採光罩及屋頂突出物前方已有破損,法院人員仍請地政人員測量並算入未保存登記之部分;另債務人稱該屋現由伊與其姊妹李O雲居住,其他手足偶爾回來,並且不知情車位16號之使用情形。管理員稱債務人積欠9月以後之管理費為兩個月繳納一次,一次為7,202元,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建物為鋼筋混凝土構造之4層建築物,使用現況為住宅使用,臨約15米之道路,建築物臨街面正面寬度為15米,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七、本件標的之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一種住宅區,惟投標時是否變更,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八、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停車位使用權、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九、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十、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0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3次拍賣)。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