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北市大同區法拍屋|臺北市大同區景化街9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實股 114司執字第080378號

待定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09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6,706,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24分之4

標的狀況

空屋

公告日期

2026-08-19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橋北段 二小段 308號

    面積: 6.35 坪(21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24分之4

  • 土地

    橋北段 二小段 309號

    面積: 31.76 坪(10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24分之4

  • 建物

    臺北市大同區景化街9號

    面積: 40.69 坪(134.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24分之4

  • 建物

    臺北市大同區景化街9號未登記部分

    面積: 13.59 坪(44.91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24分之4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使用情形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本件係調假扣押卷執行,於112年3月9日現場執行時,發現1、2樓內部不相通,各自有獨立出入口,1樓增建有獨立出入口,2樓增建無獨立出入口,1、2樓增建與主建物內部相通,2樓無人居住,內部雜亂,皆有蜘蛛絲佈滿整片。據第三人王○維112年2月15日陳報,本件標的物自76年即有分管合意,由王○泉一家使用1樓,現出租予他人,2由債務人一家使用2樓。依第三人王○維與債權人華南銀行陳報之租賃契約記載,1樓係由張○慧(建物共有人)出租予第三人吳○偉,租期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新臺幣18,000元,每年1月1日年繳。 又於114年10月9日、同年11月14日現場執行時,在場人吳○諭稱其為服飾店員工,1樓由吳○偉承租,作為模衣辣服飾店使用;騎樓及1樓之天花板有鋼筋外露,1樓增建部分作為廁所、休憩空間使用;自外觀查看,2樓窗戶已掉下來,似無人居住使用,經詢問附近鄰居稱很久沒看到2樓有人進出。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1682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於115年5月18日函覆:1682建號建物係位於一般空地之水平增建違章建築,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33條:其建築完成時間無法判斷,且其材質非屬新穎者,得拍照存證等語。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本件拍賣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 (四)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不得於拍定後主張,請應買人留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706,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350,000元。 四、土地及建物共有人均有優先承買權,且建物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如由建物共有人得標,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全部標的一併買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9日第2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民 事 執 行 處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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