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高雄市鳥松區坔埔段1150地號 | 1,237 ㎡374.19 坪 | 全部 | 37,450,000 元 |
| 備考吳○○即吳○○之承受訴訟人、吳○○即吳○○之承受訴訟人各持有權利範圍2分之1 | ||||
建物3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562 | 高雄市鳥松區水管路170巷10號基地:高雄市鳥松區坔埔段1150地號 | 1層樓加強磚造、農舍 | 87.85 ㎡26.57 坪1樓層 83.2、屋頂突出物 4.65 | 全部 | 450,000 元 |
| 備考各吳○○即吳○○之承受訴訟人,吳○○即吳○○之承受訴訟人持有權利範圍2分之1 | ||||||
| 2 | 634 | 高雄市鳥松區水管路170巷10號基地:高雄市鳥松區坔埔段1150地號 | 196.05 ㎡59.31 坪1樓層 96.45、2樓層 99.6 | 全部 | 950,000 元 | |
| 備考吳○○即吳○○之承受訴訟人,吳○○即吳○○之承受訴訟人各持有權利範圍2分之1,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 ||||||
| 3 | 635 | 高雄市鳥松區水管路170巷10號基地:高雄市鳥松區坔埔段1150地號 | 379.67 ㎡114.85 坪 | 全部 | 1,850,000 元 | |
| 備考吳○○即吳○○之承受訴訟人,吳○○即吳○○之承受訴訟人各持有權利範圍2分之1,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本未登記建物總面積379.67平方公尺,其中約9.74平方公尺占用鄰地,占用鄰地地號同段1160-1地號 | ||||||
- 保證金
- 8,140,000 元
- 點交情形
- 點交拍定後按現狀點交
- 使用情形
本件標的於民國115年1月22日查封時,經檢視本件房屋坐落於1150地號上,惟地政人員稱562建號房屋平面圖登記部分與房屋現況已有所增建變更,2層以上係未登記部分,另1150地號南側有坐落一大型鐵皮廠房及磚造警衛室,皆需由北側柵門出入,惟與562建號分屬不同建物,構造上並未相連,上開廠房僅有北側一獨立出入口,經檢視其內部留有老舊機械設備,並停有車號A**-****車輛一部,廠房外尚停有車號Z*-****車輛一部。在場人即債務人之友人林O姍稱:上開兩屋均由被繼承人吳○○所建,現均無人管領使用,屋內留有動產或為吳○○所遺留,其繼承人吳○○、吳○○二人均未居於此地,該空間外觀上無明顯異狀,且目前未發現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情形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為加強磚造一層樓房之建物,使用現況為住家及廠房,所臨街道寬度為6公尺、臨街面正面寬度為12公尺,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0,7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140,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562建號建物為農舍,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規定,應買人需無自用農舍者,始得應買。投標人須於投標書檢附或於開標前提出:1.無自用農舍證明,或2.①最近一個月稅捐稽徵處核發之投標人全國財產總歸戶清單及②總歸戶清單所載全部房屋之建物謄本或使用執照影本及③投標人「本人」無自用農舍之切結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6年2月13日農水保字第0961848111號函示參照)。如未檢附上開證明文件,其投標無效。
六、634及635建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上開建物若經建物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被拆除之風險,且本件拍定建物係以現況拍賣,拍定人不得以建物現況面積與建物謄本或拍賣公告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七、據農業部農田水利署高雄管理處115年6月25日農水高雄字第1158730250號函載,本件635建號建物占用之鳥松區坔埔段1160-1地號土地查無租賃契約書及未收取占用補償金使用費,請投標人注意。
八、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是否有積欠水費、電費、瓦斯費,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九、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十、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十一、本件標的之土地使用分區為農業區,惟投標時是否變更,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十二、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 月10 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1次拍賣)。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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