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新北市淡水區法拍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實股 114司執字第085696號

停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23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240,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60分之1

標的狀況

空屋

公告日期

2026-08-25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飛歌段 小段 328號

    面積: 25.6 坪(84.62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60分之1

  • 土地

    飛歌段 小段 716號

    面積: 56.69 坪(187.41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60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㈡民國114年10月7日現場執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328地號土地係新北市淡水區 民生路113巷6號、8號、10號、12號及16號門前道路;716地號土地係同路124巷 32弄,現為道路。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於114年11月14日函復稱328地號土地於68 建字第1181號建造執照卷內圖說所載為私設通路,屬建築基地外之私設通路, 非屬建築基地或法定空地等語。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 意。 ㈢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
備註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 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4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50,000元。 四、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 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 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 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 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 證書。 五、無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23日第4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 時開標。) 02 函 稿 代 碼:5.18.2 拍賣公告(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實股 04 擬 判:擬 判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