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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士林區法拍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如股 114司執字第094684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9/21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80,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252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8-25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光華段 二小段 705-1號

    面積: 36.3 坪(120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252分之1

  • 土地

    光華段 二小段 790-1號

    面積: 12.1 坪(40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252分之1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9/21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140,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84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8-25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光華段 二小段 795號

    面積: 18.15 坪(60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84分之1

標別:3

拍賣日期

115/09/21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260,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42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8-25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光華段 二小段 799號

    面積: 13.61 坪(4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42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11月18日現場執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705-1地號土地為承德路4段 277巷之道路用地;790-1地號土地部分為承德路4段277巷之道路用地,部分為 門牌號碼承德路4段277巷39、41號建物部分占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 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4年11月28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146182865號函覆, 705-1、790-1地號土地係經都市計畫劃定之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四)本件僅拍賣土地,上開占用土地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其占有使用權源不 明,占用問題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1標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2、3標不動產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1標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2、3標不動產以出價 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0,000元。 四、優先承買權: (一)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由共有人得標,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 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 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 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二)790-1地號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 定時,就其建物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 (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 五、無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21日第3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 時開標。) 標別: 2

標別:2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11月18日現場執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795地號土地為承德路4段29 7巷之道路用地。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4年11月28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146182865號函覆, 795地號土地係59工使字第0986號使用執照(58工營字第0448號營造執照)標示為 現有道路,非屬建築基地範圍。 備註 一、1標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2、3標不動產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1標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2、3標不動產以出價 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000元。 四、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由共有人得標,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 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 證書。 五、無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21日第3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 時開標。) 標別: 3

標別:3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11月18日現場執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799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 承德路4段297巷43號建物占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 意。 (三)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4年11月28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146182865號函覆, 799地號土地無申請建造執照紀錄,非屬建築基地。 (四)本件僅拍賣土地,上開占用土地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其占有使用權源不 明,占用問題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1標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2、3標不動產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1標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2、3標不動產以出價 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0,000元。 四、優先承買權: (一)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由共有人得標,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二)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其 建物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 (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 五、無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21日第3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 時開標。) 民 事 執 行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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