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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南港區法拍屋|臺北市南港區福德街317號2樓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高股 114司執字第095394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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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新光段 三小段 212號
面積: 39.02 坪(129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8分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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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臺北市南港區福德街317號2樓
面積: 25.86 坪(85.49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8分之2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 使用情形
- 一、905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212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11月10日現場查封時,按電鈴無人回應,據鄰居稱905建號建物目前由一位目測約40歲左右的沈小姐占有使用。114年12月22日履勘時,債務人之女兒鄭羽媃在場稱,目前由其占有使用,債務人目前居住於高雄的安養中心,並未居住在此。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債務人之女兒鄭○媃於115年8月12日到院表明:905建號建物目前僅由其占有使用,本件日後若拍定,願意立即將屋內物品清出,並將房屋點交予拍定人。
- 備註
- 一、上開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7,27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3,454,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0月8日第1次拍賣。(上午10時30分開始投標,11時開標。) 民 事 執 行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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