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區法拍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慎股 114司執字第095470號
標別:1
拍賣標的
土地2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一小段95地號 | 413 ㎡124.93 坪 | 420分之1 | 6,400 元 |
| 備考保護區 | ||||
| 2 |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一小段99地號 | 1,704 ㎡515.46 坪 | 420分之1 | 12,800 元 |
| 備考保護區 | ||||
- 保證金
- 5,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12月17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95、99地號土地分別位於大坵田福德宮北方約557、412公尺處,目視所及均為雜木林,無任何建物及地上物,且無路可達。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 備註
一、本件不動產分4標分別拍賣,各標不動產均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由共有人得標,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三、無抵押權登記。
四、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9,2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五、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
六、拍賣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6日第3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標別:3
拍賣標的
土地4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一小段230地號 | 1,110 ㎡335.78 坪 | 420分之1 | 12,800 元 |
| 備考保護區 | ||||
| 2 |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一小段232地號 | 1,239 ㎡374.8 坪 | 420分之1 | 12,800 元 |
| 備考保護區 | ||||
| 3 |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一小段252地號 | 4,856 ㎡1,468.94 坪 | 420分之1 | 40,000 元 |
| 備考保護區 | ||||
| 4 |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一小段261地號 | 58,712 ㎡17,760.38 坪 | 420分之1 | 420,000 元 |
| 備考保護區 | ||||
- 保證金
- 100,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12月17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230、232、252、261地號土地分別位於大坵田福德宮西北方約410、370、570、630公尺處,目視所及均為雜木林,無任何建物及地上物,且無路可達。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 備註
一、本件不動產分4標分別拍賣,各標不動產均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由共有人得標,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三、無抵押權登記。
四、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85,6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五、保證金新台幣:100,000元。
六、拍賣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6日第3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標別:4
拍賣標的
土地3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臺北市內湖區大湖段三小段472地號 | 2,671 ㎡807.98 坪 | 420分之1 | 40,000 元 |
| 備考保護區 | ||||
| 2 | 臺北市內湖區大湖段三小段479地號 | 9,758 ㎡2,951.8 坪 | 420分之1 | 130,000 元 |
| 備考保護區 | ||||
| 3 | 臺北市內湖區大湖段三小段481地號 | 416 ㎡125.84 坪 | 420分之1 | 6,400 元 |
| 備考保護區 | ||||
- 保證金
- 40,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12月17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472、479、481地號土地分別位於大坵田福德宮東南方約850、580、560公尺處,目視所及均為雜木林,無任何建物及地上物,且無路可達。另據鑑價報告記載,472、479、481地號土地部分為道路,臨康樂街,且有河道流經,481地號土地少部分為農作使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上開農作物收取權人及其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 備註
一、本件不動產分4標分別拍賣,各標不動產均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由共有人得標,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三、無抵押權登記。
四、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76,4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五、保證金新台幣:40,000元。
六、拍賣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6日第3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標別:2
拍賣標的
土地4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一小段157地號 | 11,361 ㎡3,436.7 坪 | 420分之1 | 90,000 元 |
| 備考保護區 | ||||
| 2 |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一小段158地號 | 170 ㎡51.43 坪 | 420分之1 | 3,200 元 |
| 備考保護區 | ||||
| 3 |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一小段176地號 | 4,457 ㎡1,348.24 坪 | 420分之1 | 32,000 元 |
| 備考保護區 | ||||
| 4 | 臺北市內湖區碧山段一小段177地號 | 163 ㎡49.31 坪 | 420分之1 | 3,200 元 |
| 備考保護區 | ||||
- 保證金
- 30,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12月17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57、158、176、177地號土地分別位於大坵田福德宮東南方約410、450、380、500公尺處,目視所及均為雜木林,無任何建物及地上物,且無路可達。另據鑑價報告記載,157、158地號土地部分有河道流經。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 備註
一、本件不動產分4標分別拍賣,各標不動產均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由共有人得標,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三、無抵押權登記。
四、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8,4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五、保證金新台幣:30,000元。
六、拍賣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6日第3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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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本案位在相同地段,可作為底價比較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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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山段 三小段 211號
114司執字第044065號115/11/10 底價 452 萬 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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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段 三小段 76-1號
115司執字第030072號115/11/02 底價 1,277 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