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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楠梓區法拍屋|高雄市楠梓區高昌街62巷7號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物股 114司執字第096503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12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5,12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高昌段 小段 173-3號

    面積: 15 坪

  • 土地

    高昌段 小段 173-9號

    面積: 89 坪

  • 建物

    高雄市楠梓區高昌街62巷7號

    面積: 44.03 坪

  • 建物

    上開建物未辦保存登記部分

    面積: 19.38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115年1月13日現場查封時,屋內堆置不少雜物,第三人稱現由債務人何曉珍及其家人共同居住 使用,屋內會漏水。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1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24,000元。 四、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六、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惟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連同本件標的一併買受,不得 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 七、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分割遺產訴訟判決 確定,或經法院成應調解、和解時,本院得撤銷拍定。 八、本件3626建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 投標人注意。另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或經訴請拆屋還地,拍定人應自行 承擔拆除之危險。 九、土地使用分區均為第三種住宅區,有關都市計劃案名、內容等請自行向主管機關查詢,嗣 後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 十、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2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3次拍賣)。 02 函 稿 代 碼:5.16.2 拍賣公告(第3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物股 04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