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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芝區法拍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康股 114司執字第097062號

待拍

標別:甲

拍賣日期

115/11/12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772,6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410000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12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新北市三芝區土地公埔段八連溪頭小段160-28地號 41,906 ㎡12,676.57 坪 410000分之1 2,600 元

動產1 項

編號物品名稱數量所在地備註最低拍賣價格
1 圓滿豪華型個人骨灰室塔位使用權 1 室 龍巖股份有限公司 權狀編號:LLH0006635、已選位(6X4324117)、已繳管理費、未使用 770,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160-28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民國113年12月26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土地尚有第三人龍巖股份有限公司之納骨塔建物。建物占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拍賣範圍內。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塔位使用權係拍賣使用納骨塔之權利,並非拍賣建物所有權,拍定後不點交。第三人龍巖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13年12月26日函稱債務人所持有塔位商品已完款、已選位、已繳管理費、未使用,拍定後辦理移轉塔位使用權事宜,買受人須向本公司申辦塔位使用權過戶手續,若塔位尚未繳納永久管理費,須選位時一併繳交,過戶費及管理費需依本公司公告之當時收費標準繳交;土地持分過戶手續由買受人逕向地政機關辦理等語。惟現在實際情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甲、乙、丙、丁、戊上開不動產不動產及塔位使用權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價額合計新台幣:772,6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60,000元。

四、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無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2日第4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標別:乙

拍賣日期

1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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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772,6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410000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12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新北市三芝區土地公埔段八連溪頭小段160-28地號 41,906 ㎡12,676.57 坪 410000分之1 2,600 元

動產1 項

編號物品名稱數量所在地備註最低拍賣價格
1 圓滿豪華型個人骨灰室塔位使用權 1 室 龍巖股份有限公司 權狀編號:LLH0006648、未選位、未繳管理費、未使用 770,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160-28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民國113年12月26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土地尚有第三人龍巖股份有限公司之納骨塔建物。建物占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拍賣範圍內。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塔位使用權係拍賣使用納骨塔之權利,並非拍賣建物所有權,拍定後不點交。第三人龍巖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13年12月26日函稱債務人所持有塔位商品已完款、未選位、未繳管理費、未使用,拍定後辦理移轉塔位使用權事宜,買受人須向本公司申辦塔位使用權過戶手續,若塔位尚未繳納永久管理費,須選位時一併繳交,過戶費及管理費需依本公司公告之當時收費標準繳交;土地持分過戶手續由買受人逕向地政機關辦理等語。惟現在實際情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甲、乙、丙、丁、戊上開不動產不動產及塔位使用權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價額合計新台幣:772,6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60,000元。

四、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無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2日第4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標別:丙

拍賣日期

1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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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772,6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410000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12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新北市三芝區土地公埔段八連溪頭小段160-28地號 41,906 ㎡12,676.57 坪 410000分之1 2,600 元

動產1 項

編號物品名稱數量所在地備註最低拍賣價格
1 圓滿豪華型個人骨灰室塔位使用權 1 室 龍巖股份有限公司 權狀編號:LLH0006651、未選位、未繳管理費、未使用 770,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160-28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民國113年12月26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土地尚有第三人龍巖股份有限公司之納骨塔建物。建物占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拍賣範圍內。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塔位使用權係拍賣使用納骨塔之權利,並非拍賣建物所有權,拍定後不點交。第三人龍巖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13年12月26日函稱債務人所持有塔位商品已完款、未選位、未繳管理費、未使用,拍定後辦理移轉塔位使用權事宜,買受人須向本公司申辦塔位使用權過戶手續,若塔位尚未繳納永久管理費,須選位時一併繳交,過戶費及管理費需依本公司公告之當時收費標準繳交;土地持分過戶手續由買受人逕向地政機關辦理等語。惟現在實際情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甲、乙、丙、丁、戊上開不動產不動產及塔位使用權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價額合計新台幣:772,6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60,000元。

四、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無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2日第4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標別:丁

拍賣日期

1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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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772,6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410000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12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新北市三芝區土地公埔段八連溪頭小段160-28地號 41,906 ㎡12,676.57 坪 410000分之1 2,600 元

動產1 項

編號物品名稱數量所在地備註最低拍賣價格
1 圓滿豪華型個人骨灰室塔位使用權 1 室 龍巖股份有限公司 權狀編號: LLH0012988、未選位、未繳管理費、未使用 770,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160-28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民國113年12月26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土地尚有第三人龍巖股份有限公司之納骨塔建物。建物占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拍賣範圍內。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塔位使用權係拍賣使用納骨塔之權利,並非拍賣建物所有權,拍定後不點交。第三人龍巖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13年12月26日函稱債務人所持有塔位商品已完款、未選位、未繳管理費、未使用,拍定後辦理移轉塔位使用權事宜,買受人須向本公司申辦塔位使用權過戶手續,若塔位尚未繳納永久管理費,須選位時一併繳交,過戶費及管理費需依本公司公告之當時收費標準繳交;土地持分過戶手續由買受人逕向地政機關辦理等語。惟現在實際情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甲、乙、丙、丁、戊上開不動產不動產及塔位使用權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價額合計新台幣:772,6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60,000元。

四、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無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2日第4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標別:戊

拍賣日期

1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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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772,6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410000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12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新北市三芝區土地公埔段八連溪頭小段160-28地號 41,906 ㎡12,676.57 坪 410000分之1 2,600 元

動產1 項

編號物品名稱數量所在地備註最低拍賣價格
1 圓滿豪華型個人骨灰室塔位使用權 1 室 龍巖股份有限公司 權狀編號: LLH0012991、未選位、未繳管理費、未使用 770,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點交否: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160-28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民國113年12月26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土地尚有第三人龍巖股份有限公司之納骨塔建物。建物占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拍賣範圍內。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二、塔位使用權係拍賣使用納骨塔之權利,並非拍賣建物所有權,拍定後不點交。第三人龍巖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13年12月26日函稱債務人所持有塔位商品已完款、未選位、未繳管理費、未使用,拍定後辦理移轉塔位使用權事宜,買受人須向本公司申辦塔位使用權過戶手續,若塔位尚未繳納永久管理費,須選位時一併繳交,過戶費及管理費需依本公司公告之當時收費標準繳交;土地持分過戶手續由買受人逕向地政機關辦理等語。惟現在實際情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甲、乙、丙、丁、戊上開不動產不動產及塔位使用權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價額合計新台幣:772,6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60,000元。

四、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無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2日第4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特別變賣後之減價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12日下午3時整 公告發文日期115/09/24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同地段其他在拍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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