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芝區法拍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簡股 114司執字第113948號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8/24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570,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144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7-28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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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芝柏段 小段 1179號
面積: 9816.13 坪(32450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44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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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芝柏段 小段 1243號
面積: 7668.34 坪(25349.88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44分之1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8/24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480,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144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7-28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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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埔坪段 小段 1543號
面積: 3988.95 坪(13186.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44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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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埔坪段 小段 1552號
面積: 3917.38 坪(12950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44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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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埔坪段 小段 1554號
面積: 6342.03 坪(20965.4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144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5年1月22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179地號土地位於三芝區八 連溪89號北方560公尺處;1243地號土地位於三芝區八連溪89號北方650公尺 處。上開土地目視所及均為雜木林,且無路可達。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 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
| 備註 |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7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20,000元。 四、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 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 序。 五、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由共有人得標,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 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 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 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 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六、本件拍賣之1179、1243地號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定之耕地, 私法人除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七、據新北市政府地政局115年1月27日新北地籍字第1150182498號函覆,117 9、1243地號土地非位於本市核定之農地重劃範圍。 八、無抵押權登記。 九、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24日第2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 時開標。) 標別: 2 |
標別:2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5年1月22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543地號土地位於三芝區八 連溪48號西邊650公尺處;1552地號土地位於三芝區八連溪48號西邊500公尺 處;1554地號土地位於三芝區八連溪48號西邊480公尺處。上開土地目視所及均 為雜木林,且無路可達。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
| 備註 |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8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00,000元。 四、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 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 序。 五、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由共有人得標,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 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 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 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 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六、本件拍賣之1552、1554地號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定之耕地, 私法人除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私法人因不符 上開規定而不得應買或承受者,亦不得僅就其他標的為應買或承受。 七、據新北市政府地政局115年1月27日新北地籍字第1150182498號函覆,155 2、1554地號土地非位於本市核定之農地重劃範圍。 八、無抵押權登記。 九、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24日第2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 時開標。) 民 事 執 行 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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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圖片
同地段其他在拍標的
與本案位在相同地段,可作為底價比較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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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柏段 小段 1232號
115司執字第005793號115/08/10 底價 192 萬 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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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坪段 小段 275號
113司執字第096073號115/08/13 底價 26 萬 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