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未股 114司執字第116246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4/28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3,124,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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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信義段 一小段 4-8號
面積: 69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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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臺中市南區忠孝路195巷9之6號
面積: 19.86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114年8月22日查封時,聲請人開門進入屋內,檢視屋內狀況大致良好,房屋現無人居住, 聲請人稱相對人已搬離。 二、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法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 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 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法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 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法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 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12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38,000元。 四、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五、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本件土地為第二種住宅區。 六、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之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 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02 函 稿 代 碼:10.4.7 (繼承財產)(共有物)拍賣公告(不動產) 03 股 別:未股 04 擬 判:擬 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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