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北投區法拍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強股 114司執字第121966號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臺北市北投區奇岩段五小段561地號 | 1,683 ㎡509.11 坪 | 37500分之407 | 1,800,000 元 |
| 備考第參種工業區(不得作住宅使用) | ||||
- 保證金
- 360,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5年2月4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561地號土地上有門牌為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南路2段103號臨、103號、105號、107號、109號、111號、113號、113號之1、115號之5層及6層建物占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上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建物所有權人及其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四)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於115年2月23日函復稱561地號土地係82使字第0511號使用執照(80建字第0056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
(五)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0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360,000元。
四、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由共有人得標,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五、依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第3、4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基地分離出賣時,其專有部分之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其專有部分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範圍內,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其權利並優先於其他共有人。有數人表示優先承買時,應按專有部分比例買受之。
六、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七、無抵押權登記。
八、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2日第3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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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相關文件
相關圖片
同地段其他在拍標的
與本案位在相同地段,可作為底價比較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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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岩段 一小段 349號
114司執字第066958號115/11/12 底價 821 萬 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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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岩段 五小段 461-2號
115司執字第004918號115/11/16 底價 1,832 萬 持分